兩名二十三歲和二十五歲的台灣女子因洗黑錢,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二十二和二十個月。事發在去年四月,一名在澳洲居住的女事主,接獲一名自稱是香港娛樂公司職員的男子電話,欺騙事主抽中四千萬獎金,並要求她將先將二百八十萬元存入指定戶口。事主存入款項後,並未獲任何獎金,於是向香港警方報案。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發現兩名被告,提取了女事主被騙,存入指定戶口的款項,最後在機場將她們拘捕。警方呼籲市民對任何要先付費用,以獲取不明來歷獎賞的建議,須提高警覺,如有懷疑,應即時報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