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,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說,要求企業至少向實習大學生支付月薪最少四千元,只是當局內部指引,不是最低工資,重申目前正規職位減少,為大學生提供實習職位,用心良苦,勞工處會評估實習的內容,審核薪金是否合理。社民連黃毓民批評,四千元無助大學生清還學費,以及應付日常生活費。 張建宗又說,七月前會向立法會提交最低工資,以及不服勞審處裁決清繳欠薪的條例草案。他強調,政府立法最低工資立場清晰,統計處第二季會搜集一萬間企業,合共六萬名員工的工資數據,年底交工資委員會分析,最快明年底落實最低工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