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藝人淫照案今日繼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,控方傳召其中一名家品店女職員蔡玉芬作供,她表示,在零五年初至零七年四月任職期間,被告曾到家品店維修電腦,期間被告透露維修陳冠希的電腦時,發現電腦內有一批女藝人照片,證人感到好奇,提出想觀看,被告於是向證人展示過百張祼照,相中人有鍾欣桐、張栢芝及陳冠希等。 廿三歲被告史可雋,任職電腦技術員,被控在零六年一月至六月期間,三度不誠實使用電腦,他否認全部罪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