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藝人淫照案繼續審訊,控方傳召兩名家品店女職員作供。其中一人說,被告史可雋到家品店維修電腦期間,透露他維修陳冠希的電腦時,發現一批女藝人照片,並向她展示過百張祼照,包括鍾欣桐、張栢芝及陳冠希等。另一名證人說,史可雋在家品店的電腦,輸入密碼,開出有陳冠希和鍾欣桐的照片,並即場把照片燒錄成光碟交給她。辯方律師質疑兩名證人,自行把有關相片燒錄成光碟,但兩人否認。聆訊下午繼續,會傳召負責維修陳冠希電腦的職員及一名警員。 廿三歲被告史可雋,任職電腦技術員,被控在零六年一月至六月期間,三度不誠實使用電腦,他否認全部罪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