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上藝人淫照案,繼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,電腦公司東主、即陳冠希的朋友葉肇山作供時說,他零六年首次知悉陳冠希的電腦內有女星裸照,立即命令員工刪除資料。一年多後,他在灣仔一個電腦商場,聽到明星裸照傳聞,大為緊張,即時質詢員工,史可雋承認曾以手機向其他人展示照片,之後已刪除,其他同事就表示從沒有儲存有關照片。 當日替陳冠希維修電腦的職員謝立翹說,零六年初,陳冠希的司機將一部手提電腦,交到公司修理;他將電腦拿上閣樓,複製電腦資料在外置硬碟備份,發現有大量女星,包括鍾欣桐及陳文媛等私人照片,感到嘩然,引來在附近的被告史可雋觀看,之後他叫被告當無看過照片,並重新安裝電腦,期間多次離開閣樓。他相信除了他與被告外,無其他人知道,兩日後將事件通知東主葉肇山,之後陳冠希的司機取走電腦。他說,被告事後多次提及有關照片,他提醒被告要當無看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