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委員會,第四次進行研訊,由前任發展局規劃地政科副秘書長麥駱雪玲作供。麥駱雪玲表示,去年五月處理梁展文轉職申請時,正署任常任秘書長的職位,雖然從未處理過首長級第八級公務員轉職申請,但沒有諮詢上級意見,在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復職後,亦沒有向他提及事件,承認有疏忽。 麥駱雪玲又承認,當時向公務員事務局提交意見時,知悉屋宇署與新世界母公司有合約事務,但考慮到梁展文將會擔任的工作,主要是內地事務,而且梁展文擔任屋宇署署長已是六年前,因此在回覆文件中,寫上「沒有提出反對」,她認同當時用的字眼不夠準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