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蘇錦樑,被指為外籍家傭申請續約時,濫用職權,由外傭向入境處呈上自己副局長名片,代替自己的入息證明文件。蘇錦樑承認,在處理這事上有粗疏,但完全無意得到任何特別對待,並就因此事對同事造成不便,及引致公眾誤會,深表抱歉。 蘇錦樑稱,他於去年八月加入政府,今年三月向入境處申請外傭續約時,因未收到最新稅單,所以著外傭將自己的副局長名片交予入境處,認為副局長薪酬是公開資料,可作入息證明,結果入境處批准有關申請,令外界感到有濫權之嫌。入境處說,不會評論個別案件,但強調,在辦理外傭申請時,僱主須提供文件證明有足夠經濟能力僱用外傭,每名僱主的家庭月入必須不少於一萬五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