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完成在囚人士投票權公眾諮詢,共接獲七十份意見書,當中超過五成支持囚犯享有投票權,但干犯選舉法例,或行賄相關罪行的人士除外。大多數意見亦支持,讓囚犯在獄中投票,例如設立流動投票站,但反對讓候選人到獄中拉票。意見亦認為,囚犯可以利用入獄前最後居住的地點,作為登記地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