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經濟事務委員會,討論《燃油污染(法律責任及補償)條例草案》,運輸及房屋局指,現時有國際公約,要求運油船就漏油所造成的損害作補償,政府希望草擬《條例草案》,強制境外船隻在本港水域行走時,需購買保險,用以支付有關補償,政府已諮詢業界,由於行走國際航程的船舶已購買一定保險,草案生效後將不會對有關船東構成影響,本地船隻漏油情況不嚴重,所以獲得到豁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