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說,截至上月底,在浩園的110個葬位中,有28個已被佔用,其中15個屬永久土葬。政府在平衡本港的土葬政策及土地短缺後,於2000年修訂應用於浩園六年撿掘骸骨的政策,批准一些在執行最後職務時,因為英勇過人的行為而殉職公務員,可在園內永久土葬。政府現時無意修改現行政策。 俞宗怡書面回答議員提問時說,現時政府會向殉職公務員家屬,發放實報實銷的殮葬補助金,上限為55,500元。若於六年後骸骨須撿掘及遷葬,有關費用由死者家屬支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