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台前節目主任陳敬創詐騙稿費案,上訴庭裁定,陳敬創其中一項串謀詐騙罪,上訴得直,但就駁回他其餘十一項罪名的上訴,陳敬創較早前被判的160小時社會服務令,維持不變。陳敬創認為判決結果,可以接受,暫時未想會否再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