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大型演藝團體的管治工作。香港小交響樂團監察委員會主席施永青表示,由於法例規定藝團內的受薪人士不可參與決策工作,限制藝團發展。而進念二十面體行政總裁胡恩威批評,演藝學院受公帑資助,但聘請院長時卻未諮詢業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