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大地震發生後,當局接獲的違規貪污舉報超過一萬一千宗,當中一成證實同處理賑災物資時侵吞物資及貪污等有關,處分了一百五十七人,三十一人被追究刑事責任。 省政府強調,貪污情況不算嚴重,貪污金額只涉及數千至萬多元人民幣。而被處分的最高級官員,是廣源市的商務局局長,由他負責管理的人員想侵吞物資,及後被舉報,他由於管理不善被黨內警告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