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勞工處職員,涉嫌在工作時到麻雀館,訛稱巡視多個辦公室的職安情況,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,在九龍城法院提堂。被告否認控罪,案件押後至下月廿二日預審。被告准以一萬元保釋,但不得離港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。 五十歲的被告羅開發,是勞工處職安主任,他被控去年六月,當值期間逗留在麻雀館,並在工作檔案及日記中,訛稱考察過多個工作間,又向上司呈交偽造表格。勞工處指,揭發個案後已交廉署跟進,並配合調查,強調有嚴謹指引監管員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