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術發展局主席馬逢國說,將原本位於上環的辦公室搬往側魚涌,是經過詳細考慮。他在立法會帳目委員會,回應審計署指藝發局近一萬一千七百呎的新辦公室,其中一千九百多呎沒有充分理據租用,馬逢國說,雖然因此要多繳五年合共二百多萬租金,但可避免多搬遷一次,而多付六百多萬搬遷費;同時,新增空間亦可成為藝術支援中心供藝團彈性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