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四十二歲男子,以中獎及股票獲利為名,行騙多名海外人士合共九十六萬元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二十八個月。被告去年九月至十一月期間,打電話給數名海外人士,訛稱他們在抽獎或股票投資中獲得獎金,但要求受害人先將款項存入指定戶口,有受害人根據指示存入款項後沒有收到獎金,於是向本港警方報案。 被告去年十一月由內地返港時被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