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為美國民主黨籌募競選經費的香港移民徐詠芫,被紐約聯邦法院陪審團,裁定四項違反選舉法例罪名成立;他月初已因為利用投資騙局,詐騙六千萬美元,被裁定欺詐罪成。案件定於八月十九日宣判,當中欺詐罪最高可判監三十年以上,而違反選舉法,每項控罪最高可入獄五年。 控方指,徐詠芫涉嫌違反法例,假借他人名義捐款給參選的民主黨人士,當中包括前紐約州參議員,現任美國國務卿希拉莉。希拉莉事後已退還,由徐詠芫籌得的八十五萬美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