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,就審計署批評救護服務制度不完善提交報告。帳委會主席黃宜弘表示,不能接受消防處由99年開始,未有檢討救護服務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指標,批評保安局低估救護車車隊老化問題,對局方以救護車參加了翻新計劃,就否決消防處購買新救護車的申請,感到驚訝及不能接受。黃宜弘批評消防處無積極解決救護車老化問題,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亦無顧及救護車的特殊功能,而批出相應的資源,要求各相關部門正視問題,尋求改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