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,就審計署批評救護服務制度不完善,提交報告。帳委會主席黃宜弘表示,不能接受消防處由99年開始,未有檢討救護服務在12分鐘內到達現場指標,批評保安局低估救護車車隊老化問題,對局方以救護車參加了翻新計劃,就否決消防處購買新救護車的申請,感到驚訝及不能接受。他亦批評財經事務及庫務局,無顧及救護車的特殊功能,以批出相應資源。 保安局回應說,會繼續改善急救服務,已獲撥款購買二十一輛新救護車,和更換現有的近二百輛救護車,亦會將救護車維修,加密至三個月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