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說,無意改變包括財經事務科在內的政務主任,每兩至三年,派往各決策局及部門,擔任不同職位的政策。 在立法會會議上,議員葉劉淑儀質疑,政務主任在不同部門間調任,令財經事務科的官員,不能駕馭金管局等機構的人員。俞宗怡回應說,財經事務科內較高級職位,會優先考慮調派曾在科內工作的政務主任擔任,公務員事務局亦不時安排政務主任,到不同的國際機構、外國政府以至私人企業工作,接受專業培訓,又強調政務主任的通才經驗,有助他們從整體公眾利益,考慮最合適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