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,討論政府建議放寬發展商收購舊樓重新發展的限制,民協馮檢基及社民連陳偉業反對建議,擔心發展商有機會強行奪取小業主資產,建議透過保養維修舊樓,改善居住環境。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說,部份舊樓缺乏升降機等基本設施,問題非靠保養維修可以解決。 發展局建議三個類別樓宇,發展商只要擁有地段至少八成業權,就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拍賣整個地段,包括地段上只有一單位未能收購、或所有樓宇的樓齡在五十年或以上、或在非工業地帶,樓齡達三十年或上的工業大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