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安局明日向立法會提交入境修訂條例草案,指明非法入境者在港工作或開設業務,即屬刑事罪行,以打擊日益增加的外籍非法入境者。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,當局以往常非法逗留罪名,檢控在港工作的非法入境者,但高院在三月就一宗司法覆核案作出裁決,指正在等待政治庇護或酷刑聲請結果的非法入境者,在獲得入境處發出擔保書保釋出外時,不能再被指控非法逗留罪行,在有關判決後,外籍非法入境者被捕人數大幅上升,由二月份的四十一人,急升至三月份的一百零二人,四月份更上升至一百六十七人,所以有需要修訂有關條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