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前立法會議員李柱銘的內地男子,被控無牌藏槍及彈藥案,繼續在高等法院審訊。第二被告何維錦說,同首被告黃南華相識四年,一直以為對方叫黃華,是香港人,他形容彼此是交心朋友,但他說直至去年八月黃南華被捕,才知道對方直實姓名,以及內地人的身份。但何維錦又說,曾在零五至零八年,向首被告借錢,又講過首被告自稱有錢人,何維錦認為是內地人的吹噓,首被告的辯護律師,質疑何維錦對黃南華身份的證供前後矛盾,並不可信。 何維錦已經承認,去年八月,曾受黃南華所託,帶一包文件返香港,他聲稱後來才知包裹內藏有手槍。 而第一被告五十歲的黃南華,在警戒下否認來港殺人,但承認是受指使傷害某些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