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,聽取多個智障兒童家長團體,對於新高中學制下,智障兒童的離校安排。多個團體代表批評,當局現時規定年滿十八歲的智障兒童,必須經過審批才能繼續留校就讀的政策,是剝削智障兒童讀書的權利,要求政府即時取消有關安排,讓年滿十八歲的智障兒童,有權選擇是否繼續升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