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舉行特別會議,討論新高中學制下,年滿十八歲的智障學生,必須先經審批,才能繼續獲資助讀書的安排。平機會政策及研究主管朱崇文質疑,智障學童能否在十八歲前,完成新高中學制的課程,指當局設下的年齡限制,可能會引致政策不一致。議員及團體代表都批評有關安排,是歧視智障兒童,要求取消或暫緩執行。議員一度不滿意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,以司法覆核為由拒絕回應,揚言離場抗議。

陳維安又說,當局會視乎今年學校所剩餘的學額後,考慮批准新來港、曾轉校或非華語,而年滿十八歲的智障兒童,繼續獲資助讀書,人數超過二百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