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遺產爭奪案,陳振聰第四日作供。他說,零六年首次收到龔如心送贈的六億八千多萬元,他當時無想過收,曾與龔如心爭拗,但認為龔如心是愛他才送他巨款。法官質疑,為何陳振聰不想收錢,又將自己公司的戶口號碼告知龔如心,陳振聰解釋,若將自己的個人戶口給龔如心,全公司都知道龔如心送錢給他,因此將公司戶口號碼給龔如心,當作龔如心購買公司股份,但龔如心最後沒有要股份。 華懋的律師透露,有關巨款是龔如心貸款所得,而當時華懋物業正進行兩個掘洞工程,加上龔如心身體轉差,質疑有關巨款是陳振聰為龔如心辦事的報酬;陳振聰否認。陳振聰又強調,從無叫龔如心簽任何文件,亦從無騙過龔如心。律師又質疑,若龔如心在零六年簽署遺囑,將所有財產送給陳振聰,為何七日後又給陳振聰超過六億元巨款。陳振聰指不知原因,又指龔如心零五年曾在波士頓要求他出任華懋主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