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產爭奪案,陳振聰第四日作供,說零六年收到龔如心首次送贈六億八千多萬元,當時無想過收,但認為龔如心是愛他才送他巨款。法官質疑陳振聰如果不想收錢,但又把自己公司的戶口號碼告知龔如心,陳振聰解釋,若將個人戶口給龔如心,全公司都知道龔如心送錢給他,因此將公司戶口號碼給龔如心,當作龔如心買公司股份,但龔如心最後沒有要股份。他又透露,龔如心零五年曾提出要他出任華懋主席。 華懋慈善基金的律師質疑巨款是陳振聰為龔如心辦事的報酬,陳振聰否認,又表示不知為何龔如心在零六年簽署遺囑,將所有財產送給他,七日後又送贈六億多元巨款。他指,龔如心將零六年遺囑交給他時,曾叫他小心指模,他只是略為看過文件,理解龔如心是將所有物業留給自己,當時他表示,這樣會帶來麻煩,擔心兩人關係曝光。華懋的律師就認為是辯解,因為文件上未能驗出龔如心的指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