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政務司長唐英年領導的樹木管理專責小組發表報告,指現時政府採取的管理方式大體上有效,但仍有不足之處,建議發展局要兼負有關綠化園景及樹木管理的政策責任,確保政府原有的綜合管理方式有效;小組建議成立樹木管理、綠化及園景兩個辦事處,開設首席助理秘書長一職,監督兩個辦事處的運作。 專責小組研究後認為,無需訂立樹木保護條例,或修改現行法例, 建議落實後,再作檢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