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業監理處正研究設立,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。消息人士指,基金成立初期,建議每年每張保單徵費百分之零點五至一,由保險公司直接向保單持有人徵收。而每張保單,首十萬可得百分百的賠償,餘額可獲八成補償,每張保單賠償上限為一百萬元,預料可以涵蓋九成的保單持有人。不過,部份要索償才受保的保單,例如醫療保,純人壽保險,就算公司出事,投保人無發病或身亡,基金都不作賠償。

消息人士指,除汽車第三者保險和僱員補償保險外,保障基金會涵蓋其他所有保單類別,又會探討一旦保險公司出現營運問題,客戶的保單可過渡至其他公司,令客戶不用斷供。而為了令措施具有透明度及問責性,當局會制定相應的新法例,政府未來會委聘精算顧問公司,就建議進行研究,預料明年上半年完成,相應的法例草擬,會在後年提交立法會審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