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業監理處正研究設立,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。消息人士指,保險公司一旦出現財政困難,保單持有人每張保單,首十萬元可得百分百賠償,餘額可獲八成補償,賠償上限為一百萬元,預料計劃可以涵蓋九成的保單持有人。 消息指,基金成立初期,建議每年每張保單徵費百分之零點五至一,但保障基金不包括汽車第三者保險和僱員補償保險,預期後年可提交立法會審議立法;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認為,計劃有助加強保單持有人的投保信心,期望政府盡快推出,但認為賠償額不應設上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