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本地印傭工會指,過去三個月,收到最少十二宗被僱主虐打的投訴,已報警處理,一旦印傭正式控告僱主,就暫時不能轉工,但過往有個案,當局花了超過一年半仍未處理完畢,受害印傭只能暫住在工會的庇護中心,希望入境處行使酌情權,讓印傭可以在虐打個案處理期間轉工。 入境處表示,如果有證據顯示外傭曾受苛待或剝削,可以在港提出申請轉換僱主,而毋須先返回原居地,外傭因為勞資糾紛而要留港,可以向入境處申請延期逗留,直至糾紛有結果或完結為止。而去年提前終止外傭合約,並獲准轉換僱主的個案約五千八百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