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討論智障學生的離校安排。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表示,智障學童一般在六歲入學,接受十二年免費教育,在十八歲離校。教育局一向寬鬆處理滿十八歲智障兒童留校申請,每年均批准一定人數的申請。教育局指,目前有380個延長留校申請,在不影響新生入學的情況下,會用剩餘學額吸納有合理理由留校的學生。當局會在下星期通知學校審批結果。 特殊教育家長權益大聯盟,批評當局無承諾增加學額,亦無提供具體學額數字,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何巧嬋說,現時仍未能為十八歲的學生安排學位,會繼續爭取,不排除上街示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