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,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司法覆核立法會就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小組,要求兩人出席星期三公開聆訊的安排。入稟狀指,根據《基本法》,立法會有傳召證人作供的權力,但並非立法會的功能,質疑專責小組再次要求兩人出席聆訊的權力。專責小組副主席李永達表示尊重法律程序,不會強制兩人出席,公開聆訊有可能押後。對於對方指,要立法會全體大會,才有權再次傳召兩人出席,李永達認為說法過於狹窄,因為外國不少議會人數往往多達數百人,無理由要全體大會通過才有權再傳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