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高官離職就業檢討。多名議員質疑,建議未能杜絕高官在任期間,向商界提供方便,等管制期後透過受聘作為回報。檢討委員會主席夏佳理說,類似行為涉及貪污刑事罪行。他承認,建議無法完全消滅利益輸送的懷疑與觀感,但終身禁止再就業,是極端做法。 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說,官員濫權,無需證明有無收取回報,已屬違法。她相信,若政府最終接受報告建議,可減低審批過程的遺漏,稍後會諮詢一千二百多名首長級公務員及員方代表,並諮詢律政司,了解建議有無抵觸基本法及人權法,有關職業歧視及基本就業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