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原訟庭,接納新世界中國主席鄭家純及執行董事梁志堅,就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小組,明日傳召兩人作供,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。兩人並無出庭,由資深大律師施偉賢代表,立法會就聘請資深大律師麥高義。議員吳靄儀及梁國雄到場旁聽。 鄭家純及梁志堅的入稟狀認為,《基本法》第七十三條,賦予立法會有權傳召人士作供,但最少必須由多於一半的議員行使,質疑透過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,而成立的梁展文調查小組,成員人數不足立法會一半,能否行使有關權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