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單親媽媽同兒子燒炭尋死不成功,早前承認虐兒,在區域法院被判處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。暫委法官陳仲衡判刑時表示,案件並非一般暴力虐兒案,被告一直愛錫兒子,但因為欠債才尋死,屬單一事件,加上兒子渴望同媽媽重聚,法官認為應該給予被告,重新做人的機會,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。 四十一歲女被告同九歲兒子,今年四月廿五日凌晨,在住所燒炭尋死,又向兒子餵食止痛藥。幾小時後,兒子表示不適,被告不忍心,於是放棄尋死念頭,她之後被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