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七十二歲老翁,在高院承認用腐蝕液體潑傷一名社署職員,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一日,等候被告家庭及背景報告先至宣判。 法官表明會判他入獄 。 被告在於去年十一月,到香港仔社會保障辦事處,申請配眼鏡津貼,但被拒絕,被告於是用帶備的腐蝕液體潑向三十九歲的社署職員,職員腹部及手臂受傷送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