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項調查發現,兩成受訪市民在消費時,曾遇過誤導、欺騙及滋擾等不公平銷售手法,導致金錢損失。近六成人損失二千元以下,有百份之八,損失達五萬元以上。調查訪問六百多人,曾遇不公平銷售手法的市民中,有三成人在購買電訊或收費電視服務時蒙受損失,健身或旅遊會籍佔一成半人。負責調查的民建聯建議,檢討現行的保障消費者政策,同時收緊規管,打擊誤導銷售手法,以及要設立合約冷靜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