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署署長余志穩在一個電台上表示,參與校本驗毒計劃的學生,應該有權選擇,是否將驗毒結果通知警方。他認為,如果強制要將結果通知警方,可能會導致很多學生不肯參與。但余志穩指,如果學生涉及刑事行為,例如販毒,就要報警。他又表示,現時社工處理學生吸毒個毒時,都有守則,未得到學生同意,不能洩漏資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