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野家強姦案17歲被告強姦罪名成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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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 2009-08-13 19:10 最後更新時間 2009-08-13 19:16
一名十七歲吉野家兼職男員工強姦女同事,高等法院陪審團退庭商議六個多小時後,以五比二比數,裁定他強姦罪名成立,法官等候被告及十六歲受害人心理報告,押後至下月七日宣判,同案另兩名十六及十八歲的男被告,陪審團以六比一比數,裁定教唆、強姦及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,當庭獲釋。
案發在去年四月,三名被告與受害人,同在沙田瀝源?吉野家分店工作,案件被揭發是由於女事主遭強姦的片段,在互聯網流傳,食店報案,警方拘捕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