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一歲法國藝術家塗污中環一間名店的外牆,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毀壞罪名,被判入獄兩星期,緩刑兩年。被告上月十三日凌晨,在遮打大廈一間名店外牆,用油漆噴上另一個法國名牌的標誌。辯方律師求情時指,被告只是表達藝術,無意破壞他人財物,過往在歐洲亦有類似的做法, 之後會自行清洗油漆 。裁判官斥責被告應以適當方法表達藝術,亦要考慮本港是否接受他的表達方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