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上訴庭,審理由電訊盈科及盈拓,就私有化被否決,要求上訴到終審法院的申請;開庭時,證監會及電盈小股東的代表律師,要求盈拓承擔証監會及小股東,在原訟及上訴庭的訟費。盈拓代表律師反對,但主審法官指他的反駁浪費時間,同意盈拓須支付所有堂費及訟費。 證監會代表大律師潘松輝說,證監會是為公眾利益,介入調查及提出訴訟,而盈拓在事件中扮演積極角色,並且有機會從交易中得益,應支付堂費。代表小股東的大律師馮華健就指,電盈私有化的建議影響到小股東,他們有權提出異議,認為盈拓須支付費用,並指若由電盈出錢,只會變成間接由電盈小股東出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