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產力促進局總裁馮永業,被勞工處控告歧視工會,違反僱傭條例,在九龍城法院,裁定罪名不成立。四十六歲的馮永業被指去年十月,以解僱工會主席做威脅,阻止身為職工會委員的維修員何志永,參加示威活動。馮永業早前否認控罪,強調自己從來無威脅員工。他在庭外說,歡迎法庭裁決,開心事件告一段落。他說,自己上任後,做了很多功夫,亦好支持工會工作,而事件發生後,理事會對他亦十分支持。 案件在上午開審時,法官曾接納控方的證據,認為案件表面證供成立,但下午聽完馮永業自辯後,認為他的口供較控方符合邏輯,裁定他的罪名不成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