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水埗一幢大廈, 業主立案法團女文員, 盜取公款540萬元,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50個月。法官指被告罪行持續四年,有計劃偷取立案法團款項,嚴重違反誠信。法官指立案法團的主席同司庫,一直將收管理費等工作,交由被告全權負責,從不過問,期間又無查數,做法並不理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