練馬師沈集成,涉嫌非禮一名女子的案件,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,由女事主作供,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,案件下星期一再審。女事主作供說,案發日凌晨,在沙田區一間酒吧認識被告,兩人其後一齊離開酒吧,但被告強行登上她的車,並非禮她,在女事主多番拒絕下,被告自行離去。 案件原本昨日開庭,但女事主缺席,她今日解釋說,因為害怕而無出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