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法院上周否決電訊盈科,就私有化一事上訴到終審法院的申請,並判新加坡盈科拓展,須為證監會及小股東付堂費。法官羅傑志今日頒布判詞,證監會在事件中只是行使權利,維護投資者利益,並且上訴得直,而若私有化成功,最終盈拓會獲得利益,認為無理由要小股東或電盈支付訴訟費用,故判盈拓須兼付堂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