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二十一歲保險經紀在五月底由羅湖返港,在邊境口岸拒絕填寫健康申報表,被衛生署起訴,在粉嶺裁判法院判處罰款五百元;裁判官指,當局要求填寫健康申報表是為公眾著想,市民應該遵守,但考慮到被告擔心填表後個人資料會外洩或被盜用,因此輕判被告罰款。 被告在庭外表示,會向當局投訴衛生署行政失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