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名十三及十五歲初中女生,早前承認持刀搶劫的士司機,今早在荃灣兒童法院,分別被判接受一年半感化及入更生中心。裁判官說,持械行劫是嚴重罪行,如果犯案的是成年人,就會判監六至七年,希望兩人汲取教訓及改過。 今年六月一日,三名少女在小西灣登上一輛的士,到葵涌運動場時,有人從後箍頸,用刀指嚇司機,劫去六百多元現金及一部手提電話後逃去,司機落車追截,一輛救護車經過,協助制服兩人,她們早前在庭上說,為仗義幫朋友籌錢,又不想驚動父母而去打劫。同案另一女童,因為的士司機認不出她,獲律政司撤銷控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