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障學生家長不滿教育局,要求他們年滿十八歲的子女離校,進行的司法覆核被判敗訴。署理教育局局長陳維安撰文回應指,當局接獲380宗智障學童的延長留校申請,超過八成獲得批准。他又說,提供教育是政府責任,亦尊重兒童受教育的權利,但必須有機制處理智障學生的離校安排,不希望與家長學生對簿公堂。 至於已完成十二年或十三年免費教育的智障學生,陳維安認為他們應該接受其他形式的培訓,當局會協助他們找出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