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工盟的調查發現,八成二選擇公積金的清潔工,是由上司代為選擇,兩成人表示,並無取得僱主的供款,原因是服務合約約滿後更換了新公司,而舊僱主只支付遣散費。工會估計受訪的其中一百五十八人,共損失近一百二十萬元供款。 調查在上半年訪問千多人,其中三成表示選擇了公積金,兩成多不肯定是選擇公積金或強積金,他們的月薪平均四千至六千元。工會指,公司毋須為月薪五千元以下的僱員供強積金,參加公積金對員工無好處,促請當局修例,僱主在公積金的供款部分,不低於強積金的最低供款標準。